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政府把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和可持續發展戰略作為三大國家級戰略。一般來說,人才發展有兩方面,一是自身培養,二是外來引進。目前,“搶人”已成為國內城市競爭的重要內容和新常態。隨著交通、資訊日益發達和區域經濟均衡化、人才就業本地化,未來人才爭奪將更加激烈。與以前相比,現在爭奪的不僅是高端人才,而是全方面的人力資源競爭,從高端到中端,到普通技工。
一、我市人才建設工作的基本情況
根據2015年全國1%人口抽查數據,相比2000年,中山市高中及以上學歷的人口占比有所增加,從原來的17.75%增長到31.07%,但與廣州、深圳、佛山、珠海等地相比仍較低。尤其是學歷在大學及以上的高素質人才,中山每10萬人的擁有量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嚴重制約著經濟社會的轉型發展。
(一)人口教育結構
根據《中山市201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主要數據公報》,2015年,中山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學(指大專及以上)教育程度的人口為36.34萬人;具有高中(含中專)教育程度的人口為72.96萬人;具有初中教育程度的人口為115.05萬人。同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每10萬人中具有大學教育程度的人數由7775人上升為11322人;具有高中教育程度的人數由21005人上升為22733人;具有初中教育程度的人數由44981人下降為35845人。
(二)本地中高等院校
職業教育方面,中等職業畢業生選擇高職進修的較少,更多選擇直接就業。2015年中山市教育系統的10所中等職業學校共有畢業生7625人,就業人數為7585人,就業率達到99.48%。
高等教育方面,中山市普通高校及成人高校共6所,其中3所市屬普通高校和高職院校(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中山職業技術學院、中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2所省屬高校校區(廣東醫藥大學中山校區、廣東理工職業學院中山校區)和1所成人高等教育學校(中山市廣播電視大學)。
(三)人才引進政策
中山市的人才政策,按享受的對象可以分為三大類:1)支持個人;2)資助團隊;3)扶持用人單位。相關人才引進政策包括《中共中山市委 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培養引進緊缺使用人才的意見》(中委[2010]7號)、《中山市企業緊缺適用高層次人才評定暫行辦法》、《中山市人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中委辦[2010]43號)、《中山市引進海外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暫行辦法》(中委辦〔2011〕46號)。通過實施一系列的人才配套政策,近五年來,培養引進人才約25萬人,建設了1個國家級留學人員創業園、8個國家級創新平臺、4個院士工作站、32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創新實踐基地,引進了2個省級創新科研團隊和8個市級創新科研團隊。
另一方面,人才入戶情況不太明朗,根據市公安局統計,2010年到2015年6年間,通過人才引進政策入戶的應屆畢業生、技能人才百佳人才入戶(含隨遷)共1.07萬人,僅占總入戶人數的5.39%。
二、我市人才建設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高學歷人才依然缺乏
近年來,中山市高中及以上學歷的人口占比有所增加,從原來的31.07%增長到34.05%,但與廣州、深圳、佛山、珠海等地相比仍較低,尤其是大學以上的高素質人才,中山每10萬人的擁有量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嚴重制約著經濟社會的轉型發展。
(二)自身培養的一般人才隊伍較弱
職業教育方面,總體而言就業態勢良好,但問題也不容樂觀,集中表現為就業質量不高這一問題,體現在專業對口率低(就業對口率約為64%)、工資待遇不高(直接就業學生中有接近40%人的月起薪在2000元以下)、就業穩定性差(頻繁跳槽)等方面。
高等教育方面,2015年全市普通高校和高職院校全日制在校生人數達4.98萬人,高等教育毛入學率為62.3%。然而,與珠三角各地市高校規模相比,中山市在校大學生規模最少,高校數量與佛山并列倒數第一。此外,中山的高素質人才培養出現外流現象,體現在高校畢業生選擇在中山就業或經商的比例較少,且工作的流動性大。
(三)高層次人才引進政策相對保守
中山市近年來出臺的一系列人才政策對比珠三角其他城市的人才政策,仍較為保守,主要體現在:
(1)人才政策體系時效性弱。目前中山市沿用的仍是2010-2011年出臺的人才引進辦法,滯后于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
(2)人才引進激勵力度不大。資金資助、住房補助、社會保險等方面,中山市的人才資助額度低于當前的經濟水平;
(3)人才資助政策門檻較高。對于既有企事業單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中山市人才政策規定,享受人才資助政策前提需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
(4)差異化的人才政策弱化企事業單位人才引進的積極性。
建議:
(一)開展城市營銷,提高城市美譽度引人
具有高知名度和良好美譽度的城市品牌,不但能夠給本地市民帶來自豪感,也能夠給外來人才帶來吸引力。特別是當城市品牌的個性形象能夠得到外來人才的認可時,城市品牌更能夠發揮吸引人才并能夠留得住人才的功能。
中山市是全國唯一一個以名人命名的城市,曾獲得聯合國人居獎、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等稱號,具有優質的人文基礎。然而,在信息爆炸時代,這些過去的榮譽很容易被人們遺忘和忽略。中山既沒有省會城市在政府文件中出現的頻率多,又少與著名歷史事件掛鉤而被錄入教學課本,相較于大城市顯得知名度不高。根據馬斯洛需求層次論,由于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人們的價值觀產生改變,人們從過去只求生存逐漸升級為追求生活質量的提升,其中包括生活環境、公共設施、文化娛樂等。建議政府成立城市形象推廣專門機構,以宜居、宜業、宜游的舒適環境為中心理念,多對外宣傳中山,提高中山在全國的美譽度。
(二)改革入戶制度,留住有助中山發展的人才
目前積分入戶的計分標準與未來人口、人才發展導向不接軌,建議由市流管辦會同人才局、人社局、經信局等相關部門,根據未來人口戰略導向,修訂《中山市積分入戶管理制度及計分標準》,重視對適齡勞動人口、技師技工人才、創業投資人士等的加分傾斜。
此外,建議開通綠色通道,簡化特定人群入戶程序。如對于未來中山發展急需的人群,包括高層次人才、專業技術人士、技師、高級技工、創業投資人士等,建議開通入戶綠色通道,簡化以上人群的入戶程序,在核實不存在扣減分情況的前提下,予以憑單項證明文件辦理入戶。通過引入年輕人口、高學歷人才、專業技術人才,增加人口數量,優化人口結構。
(三)多元聯動,加強人才政策統一性
整合“1+N”政策,并做到與時俱進。正在沿用的“1+N”人才引進政策的“1”個統領性文件——《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培養引進緊缺適用人才的意見》(中委〔2010〕7號)——在“十二五”期間發揮了較大的人才引進作用,但愈發激烈的人才競爭在珠三角乃至全國各地上演,中山市相對保守的人才引進政策需根據當前中山發展需求,編制《中山市特色人才政策實施辦法》作為指導人才引進工作的核心。同時,加強政策統一性。根據相關部門反映,目前的政策條款繁雜,為解決各個條款之間存在的相互干擾問題,建議采取以《中山市特色人才政策實施辦法》為核心,逐步整合“N”個針對不同類別的引進對象所制定的“獎勵+扶持”制度,理順不同層級人才的適用政策的同時,增強人才引進政策的可操作性。
(四)適當調整高層次人才的層級政策
目前設定的六個層級人才的層級劃分與中山的實際發展存在較大差距,建議人才層次劃分更“接地氣”,引進的人才能切切實實為中山的經濟、社會發展作貢獻。針對高層次人才,原六個層級之間的政策扶持力度差距較大,相對地,其他城市的人才政策對同等條件的高層次人才來說吸引力更大。未來,應加大政策力度,招才引才。建議對原有《中山市人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進行修訂完善,提升政策的吸引力和競爭力。
(五)拓寬享受福利的“人才”范圍
由市人才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牽頭,會同市發展和改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等部門編制的《中山市培養引進緊缺適用人才導向目錄》中指出,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取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獲得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具有特殊專業技能、在我市工作并參加社會保險滿1年,且表現優秀的人員屬于“人才”范疇。然而,隨后相繼出臺的數十個扶持政策和措施,主要的服務對象均為高層次人才,而對中山市產業發展具有很大貢獻的一線人員,如技師、技工人才,卻少有提及。2015年,《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中明確對中級技能型人才、特殊專業人才開放入戶限制,說明,技術工對廣東省經濟轉型和發展的重要性。建議加緊落實省政府的規定,在積分入戶制度中,提高對技師、技工的加分幅度,構建適用型人才梯隊,助力中山市新型專業鎮的發展。
粵公網安備 4420000244254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