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上午,致公黨中山市委員會在政協第十三屆中山市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作大會發言時提出,推動新型研發機構健康有序發展,對于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升中山創新體系整體效能意義重大。
目前,中山市仍在運作的新型研發機構共11個,為智能制造、生物醫藥、光電光學、新能源等產業提供創新研發、人才培養、技術服務、產業孵化等全過程服務。經調研分析發現,中山市新型研發機構存在規范制度體系尚未健全、自主造血能力較為薄弱、服務傳統產業有待加強、創新成果轉化應用不足等問題。
為此,致公黨中山市委員會建議:
一、加強統籌規劃,完善頂層設計。加快制定完善全市新型研發機構管理辦法,完善相關配套政策細則;做好全市新型研發機構布局規劃,促進新型研發機構與地方特色產業對接契合;積極融入廣深港澳科技創新走廊建設,助力中山建設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重要承載區和創新成果轉化基地。
二、提升機構能級,打造標桿平臺。對新型研發機構進行分類管理,構建“功能明確、梯次銜接”的新型研發機構體系;鼓勵機構之間交流合作,推動創新要素資源共享,開展聯合研究、促進協同創新;集中資源力量打造一或兩個標桿性新型研發機構,打造具有中山特色的區域性新型研發機構品牌。
三、緊扣產業需求,助力企業創新。以產業需求為導向,引進建設與我市產業發展契合度更高、專業性更強的新型研發機構;鼓勵新型研發機構與有需求的企業聯合開展科技創新研發,實行“企業點菜、機構配餐”等科研活動,切實助力企業解決科技創新問題;推動新型研發機構牽頭與行業協會、企業創新平臺等共同組建科研中心,共同圍繞行業“卡脖子”技術問題、關鍵技術破解、重點工藝提升等方面開展聯合創新研究和成果轉化。
四、推動成果轉化、強化自主造血。完善創新成果的價值評估標準、知識產權評估標準、交易規則;增強創新成果落地轉化與存量企業增資擴產、招商引資等工作的協同性;提升新型研發機構面向市場的自我造血能力。
五要加強要素支撐,完善相關機制。積極引入社會和金融機構資本,大力發展直投、風投,完善股權和容錯機制,最大化激發新型研發機構創新活力;完善新型研發機構績效考核評價機制,強化產出效益導向;完善留才用才保障機制,引導和鼓勵科研人才隊伍選擇扎根中山、服務中山。
一審|鐘秋和
二審|梁紅輝
三審|楊紹平